司法为民“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11-19 04:17:24 来源: sp20241119

进林区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干警前往黔江区马喇国有林场管护站、护林点,对森林防火卡口和护林站点人员值守、消防预警机制等开展走访调查,深入林区为农户宣讲森林防火、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营造全民共护森林的良好氛围,筑牢武陵山区生态屏障。图为干警在林区走访调查。(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杨非 摄)

进基地

近日,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到潮州市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对一宗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刘某龙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法院向被告人发出生态修复补植令。图为巡回审判现场。(本报记者 吁青 本报通讯员 张蝶 谢铄 摄)

进窑洞

近日,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道镇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时,考虑到本案为该区域多发常见类纠纷,遂将巡回审判庭搬进道镇五里桥村,在窑洞前就地审理。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就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虽因双方诉求差距过大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极大缓和了双方矛盾。下一步,法官将继续就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研判方案,组织调解。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群众介绍了本案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图为巡回审判现场。(本报记者 刘辉 本报通讯员 李乐 摄)

进校园

近日,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蒲公英法治宣讲队成员张晓丽走进保康县第一中学,结合高一新生年龄特点,详细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深入剖析校园暴力、猥亵性侵、网络诈骗等危害,强调学法、守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图为张晓丽向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本报记者 丁俐 本报通讯员 王韵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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