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专题深思)

发布时间:2024-11-23 12:30:51 来源: sp2024112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要继续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贯彻落实”。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施行,将党中央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原则性和基础性的保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引领制度集成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中指出:“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并不单纯是实施特殊的海关制度以实现货物自由贸易,而是一项涉及立法制度、贸易制度、投资制度、环境制度等多方面制度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实现制度集成创新,使各项制度创新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着眼于引领制度集成创新,在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税收、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明确了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比如,关于税收,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等。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制度集成创新的引领作用,按照该法确定的方向形成配套法规,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各方面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原则性规定。

  规范建设管理活动。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在相当于一省的地域范围内实现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这是通过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重大举措,也对有效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着眼于有效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在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的职责,规定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工作;海南省应当全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工作;等等。强化“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要更好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保障改革协同增效。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一项全新探索,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没有先例可循。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抓好改革方案协同、改革落实协同、改革效果协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着眼于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协同增效,规定海南省可以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可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后可对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等等。这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为做好上下衔接、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新征程上,要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更好发挥其对改革协同增效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方式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4日 09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