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1万亿元国债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 多部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发布时间:2024-11-21 19:30:00 来源: sp20241121

  本报记者 韩 昱

  据新华社10月24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

  此次增发国债资金规模较大,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那么,这1万亿元国债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拉动作用会体现在哪些方面?具体又将怎样使用?

  国债资金投入使用后

  客观上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

  10月25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今年以来,我国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特别是三季度以来,整体回升的态势更趋明显,多个领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这次增发1万亿元国债的主要目的,是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的部署,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项目建设,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

  在资金规模方面,朱忠明介绍,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并统筹财政承受能力,决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发行2023年国债1万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按此测算,2023年全国财政赤字由3.88万亿元增加到4.88万亿元,中央财政赤字由3.16万亿元增加到4.16万亿元,预计财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虽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国政府的负债率仍处于合理区间,整体风险可控。国债资金投入使用以后,也会积极带动国内的需求,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朱忠明表示。

  “此项措施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巩固三季度以来的经济复苏转强势头。”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增发国债,一方面意味着财政政策保民生持续发力,有助于弥补抗灾短板,切实增强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韧性;另一方面,这也将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压力,并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拿出更多财政资源稳增长,其中包括保持基建投资增速处于较高水平。

  关于预算安排,朱忠明介绍,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根据有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安排使用,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工作的落实,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在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看来,在土地财政收入下降以及化债背景下,地方较难通过自有财力大幅增加灾后重建等领域资金投入及建设支出。通过中央财政增发国债并向地方转移支付的方式可以有效统筹改善各地财政状况,缓解并优化地方财政压力与债务结构,促进经济企稳回升。

  快速精准直达具体项目

  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关于此次增发国债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在前述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为促进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按项目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与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统筹推进国债项目安排实施各项工作。

  张世昕介绍,国家发改委从编制规划和推进项目等方面积极做好有关工作,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加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抓紧牵头组织编制《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等五省市也分别编制地方规划,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提前做好项目准备。9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方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抓紧筛选准备了一批重点项目,同时督促地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为国债发行使用打下了坚实的项目基础。

  三是研究建立项目工作机制。与财政部等研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明确了项目筛选、要素保障、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安排,提前推进准备工作,确保国债资金一旦到位后,能够快速精准直达具体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外,此次增发国债资金规模较大,使用领域也较多,就资金安排使用方面,朱忠明表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考虑,一是中央承担还本付息。此次增发的1万亿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

  二是今明两年安排使用。当前已进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增发的国债资金初步考虑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能够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工作落实。

  三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为了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将一次性适当提高相关领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或补助比例,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是单设转移支付项目。为保持预算年度间衔接,将参照以往做法,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单设“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项目,与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并列,集中反映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工作安排,加强资金管理,及时下达资金预算,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朱忠明表示。(证券日报)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