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加工贸易迈上更高水平(开放谈)

发布时间:2024-12-24 09:09:59 来源: sp20241224

  加工贸易是进口国外原材料、零部件等,在本国进行加工、制造、装配,然后将产品销往国外而发生的贸易,是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国际分工的典型形态之一。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加工贸易依托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要素,在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生产网络体系不断加强的背景下,通过大规模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收外商投资实现了快速发展。1981-2022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由25亿美元增长到1.3万亿美元,曾连续12年出口占比超50%。

  近年来,中国加工贸易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加工贸易进出口占贸易总额比重降至18%左右。一方面,这是中国顺应比较优势变化、推动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的结果。另一方面,这是由于国内加工贸易产业受到多重压力,包括外需不确定性增加、产业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分流”、部分国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近岸化”“友岸化”重构等。

  尽管面临挑战,中国加工贸易产业仍具有诸多优势。近年来,中国制造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已形成新的产业链集群优势、物流供应链优势、生产技术优势、产业工人优势、产业配套环境和政策优势。在此背景下,商务部等10部门此次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利于推动加工贸易迈上更高水平。

  一是有利于稳定经营主体政策预期。《意见》的出台释放出中国仍将坚定发展加工贸易、继续扩大加工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吸引更多外商来华投资的明确信号。

  二是有利于完善相关领域顶层设计。《意见》的出台具有较强指向性,明确从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推动梯度转移三个方面提升加工贸易水平,并提出多项针对性措施,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支持加贸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放宽对保税维修等新业态的监管限制,鼓励高附加值保税维修发展;提高内陆沿边地区承接能力,培育承接载体、强化交通物流及用能保障等。

  三是有利于破解相关企业实际困难。例如,针对中国加工贸易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现状,《意见》提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及汇率避险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提出将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年限由5年缩减至3年。

  未来,应对各地区产业结构“把好脉”,提高加工贸易支持政策与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契合度,推动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根据“简单组装—复杂组装—零部件制造—原材料生产—产品研发—自有品牌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的路径,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产业链。二是强化贸易促进与市场拓展工作,助力加工贸易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深度融入区域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向综合服务和全球运营方向转型。三是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完善开放通道、平台及口岸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优化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软环境”,充分释放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制度红利。

  (作者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外贸所助理研究员)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