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7:00:24 来源: sp20241124
■ 视点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明确政府制定旅游景区价格范围”“严格履行政府定价程序”“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等多方面给出了系统性规定,应该说是集中回应了时下旅游市场中的一些“痛点”问题。
其中,“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停车场,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尤其引发游客的共鸣。其对应的现实问题就是,景区大门越建越远,用各类摆渡车花式收割游客的现象,在不少景区俨然已成惯常操作。
这般操作,有的或确有方便交通管理、提升游客承载量等考量,但是,有的设置明显偏离了合理范畴,硬是让多数游客不得不额外花钱乘坐景区的摆渡车。由此一来,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景区的“创收”小心思在作祟。事实上,有景区工作人员就曾明确表示,“可能是出于营收方面的考虑”。
不能低估该操作给游客带来的负担。之前有报道称,多数景区的摆渡车价格都动辄数十元每人,如果算上景区内的各种接驳、观光车费用,综合下来的各项“小交通”成本甚至比门票还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景区习惯将配套交通当作新的创收点,不仅游客要多掏钱,也还意味着要牺牲游览体验。如此,折腾了游客,也损害了景区形象和口碑。因此,明确规定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不得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这一点确实很有必要,值得更多地方出台针对性规范措施。
近些年,关于景区应摆脱门票依赖症的话题,被反复讨论。但从现实看,推动景区门票合理定价的同时,也得防止患上新的“乱收费”“高收费”依赖症。
说到底,只有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让游客“花冤枉钱”,才能真正实现游客权益与景区长远发展的共赢。而这一点,在当前提振消费的大背景下,尤显重要。
□闵萧(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