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4:38:01 来源: sp20241206
【光明论坛】
作者:罗胤晨 文传浩(分别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财经学院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方式,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具有合理平衡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间利益关系的作用,是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关键制度保障。近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布,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法治化建设迈入新时代。
我国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探索,最早始于1999年推行的退耕还林工程,并对应实践形成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模式。随后,生态保护补偿的类型及对象开始向草原、水流、湿地、荒漠和海洋等各类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扩展延伸,并同步形成跨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不过现实看,仍面临补偿范围受限、补偿周期模糊、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入加速推进期。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规,《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生态保护补偿开启法治化新篇章,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从战略层面看,《条例》颁布有利于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条例》所规定的各类生态保护补偿形态及方式,将对提升山地、草原、森林和湖泊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起到助力作用,同时也为生态保护权责落实、资金多元渠道融通等保驾护航。《条例》所规定的跨地区、跨流域等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本质上是一种资金经由较发达地区循环流动至重要生态保护地区的空间资源再配置过程,为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从执行层面看,《条例》颁布有利于稳固成熟实践经验,稳定各方生态保护主体预期。经过长久探索,我国已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形成诸多成熟经验,将经过实践验证、行之有效的现实经验、政策选择等上升至行政法规层面予以固定强化,形成制度规范,将对稳定政府、企业和民众等各方主体预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产生积极作用。例如,新安江于2012年起试点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皖浙两省坚持“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理念,通过协议落实各自生态保护补偿责任和义务,以生态保护补偿为纽带,促进流域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一江清水共保、共治、共享”,试点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从实践层面看,《条例》颁布有利于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融合。传统生态环境政策较为注重生态效益,相对忽略经济和社会效益,使生态保护补偿缺乏可持续性。《条例》的适时发布,为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工作提供更精准、更可持续的政策指引。例如,以碳市场交易形式实现的湖北“毛竹碳汇造林”模式,便是在探索“政府引导、机构参与、农民受益”三方协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础上所建立,旨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收入、促进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依照《条例》,可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方式,以制度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生态保护补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类不同主体、部门和区域。《条例》的施行,将带来一系列变化。
对于政府来说,一是明权责。《条例》明确了生态保护补偿的适用范围、补偿方式、资金渠道和权责关系等,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相关政策措施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增质效。可使有关部门更有计划、更高效地进行资金投放,建立起稳定的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机制,也将驱动各级政府有的放矢地提升横纵向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精准效度,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
在市场方面,一是扩潜能。从补偿资金来源看,市场力量亟待开发挖潜。未来的生态保护补偿,将在产业扶持、人才支持和优惠贷款等多元化方式上迎来更多发展机遇。二是促推广。按照《条例》,未来中央与地方的链接互动必将更加频繁丰富,借助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可将成熟有效的实践经验以示范案例等多元方式强化宣传推广,形成“试点-示范-推广”机制。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一是聚主体。对照《条例》要求,可通过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及范围,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建立多元社会主体交易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二是融效益。《条例》为社会资金更多元深度参与生态保护补偿指明了方向,未来将会有更多生态保护地区融合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创新生态产品价值驱动地方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步提升生态保护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更为重要的是,《条例》的颁布将进一步强化对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和实施效果的宣传,帮助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补偿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涵育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光明日报》(2024年05月10日 11版) 【编辑: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