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 上海邮政部门:遇投诉将及时进行处置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06 06:28:35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上海3月1日电 (张践 朱奕) 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驿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记者近日走访了上海几家快递驿站实地了解情况。

  在位于上海市海汇街的一家快递服务站内,工作人员小王正在整理扫描分拣快递。他告诉记者,现在都是快递公司统一将快递运输到驿站,再由驿站工作人员根据与快递公司的协议,进行送货上门或是暂存驿站。

  对于新规,不少快递驿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从网上多少了解过相关信息,但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是否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各家快递驿站还处于观望状态。“因为现在我们货量比较多,如果一些平台出一个标签选择是否送货上门的话,消费者点一下我们这边也能看到,那最好”。快递驿站工作人员小王表示。

  记者了解到,也有不少市民曾遇到过未经允许,快递员就擅自放快递柜或是签收的情况,虽然大家表示能够理解快递员的辛苦,但还是希望能够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对于快递是否真正需要送上门,不少市民觉得也要分情况看。

  市民陈先生说:“如果要放快递柜,还是要经过本人同意,不经过我们本人同意直接放快递柜或者放到驿站,其实不太合适”。而市民王女士则表示,如果能收到快递公司的信息通知,是否放快递柜或者送到家,有个选择也好。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海鸿接受 中新网 记者采访。 张践 摄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海鸿介绍,近年来随着快递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快递市场规模逐步壮大,不仅需要加强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更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此外,加强快递业安全管理,特别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也需要强化有关制度约束。

  “《办法》明确了9条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管理部门,我局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置企业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消费者通过投诉、申诉和举报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答复”。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王海鸿表示。(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