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忠贤:包容性数字社会建设的多重路径

发布时间:2024-12-10 00:21:30 来源: sp2024121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交往方式,人类正加速迈向数字社会。我们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有所凸显。增强包容性,消除数字鸿沟,是推动数字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包容性数字社会建设,是数字化时代加快释放数字红利、激活社会活力、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只有多方参与、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增强全民数字素养,拓展多维数字参与格局,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才能更好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推动数字社会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形成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的社会合力。在今天这样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时代,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中人们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一系列素质与能力,包括数字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数字社会责任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当前,数字鸿沟问题已经从数字工具和技术可及性的机会差距逐步演变为在数字环境中获取、评估、使用信息的能力问题。由于发展不平衡,导致数字素养分布存在非均衡状态,在不同区域、群体之间出现了发展能力差距。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数字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效应依然较低,人们的数字空间较为狭窄,需要尽快提升人们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更好消除数字鸿沟。全面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教育是基础更是关键。要在教育体系改革上下功夫,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受教育人群特征,将数字素养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大纲,设置与数字时代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不仅要让学生充分体验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的实践场景,更要培养学生的数字思维和数字技能。当然,全面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多方协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媒体、企业、社会组织等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社会职责,用好自身比较优势,找准着力点和发力点,积极参与到增强人们数字意识、推动数字技能普及、提高全民数字素养的活动中,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合力。

  二是积极拓展更为开放的多维数字参与格局。有序扩大数字参与,有利于更好满足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的实际需求。只有全社会都拥有平等的数字参与机会和畅通的数字参与渠道,才能够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包容性数字社会。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入手,研究制定和完善面向数字市场的法律法规,确保中小企业在数字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为推动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在实施好“东数西算”工程基础上,应积极探索东西部之间的数字协同发展互补模式,推动东部先进经验、技术、人才等资源向西部转移,在帮扶中开拓新的数字市场,不断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实现数字社会发展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数字社会人人共建,数字生活人人共享。应拓宽人们参与数字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机制,让人人都是数字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和数字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此外,多渠道的数字参与当然重要,但是过多杂乱的同类参与渠道必然会导致资源的浪费,有必要对一些数字参与平台渠道进行整合和创新。要在线上与线下之间寻找平衡,更好确保各种数字参与渠道功能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

  三是全力推进数字治理能力建设。数字治理作为包容性数字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已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数字治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社会治理水平。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在带来智能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务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数字风险和管理真空,产生各种不可控和非常态风险。推动数字治理能力建设是大势所趋。要充分利用和创新数字技术应用场景,积极发挥其社会效应与技术效应,不断降低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信息成本、时间成本等,为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数字治理不仅强调技术和工具的运用,还应强化对数字技术本身的治理。对于政府而言,不仅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类型群体数字需求特征,研究制定保障特殊群体数字权利的相关措施,让人人都能分享数字社会的发展红利,还要建立健全数字治理机制,加强数字监管,探索与区块链、网格化等相匹配的数字治理规则,为数字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贵州大学贵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端智库副主任、教授 段忠贤)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