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4-12-09 17:45:54 来源: sp20241209

   中新网 10月21日电 民政部10月21日举行“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指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今年5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会上有记者问:近年来,民政部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有哪些部署?

  李永新介绍,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层基础。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推动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老年人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村级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采取“抓两头”、“强中间”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总结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增强县级特困人员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

  三是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李永新指出,下一步,民政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政策落实。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今年5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二是抓试点示范。今年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

  三是抓经验推广。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学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编辑:刘湃】